二月十七日,英法德中文。
這是我在巴黎的小公寓。
今天不知道為什麼,很想念在法國生活時,他們從不認為別人應該要會說英文這件事。(編按:因為己所不欲吧?)
每次我在商店裡面支支吾吾說不出法文時,法國人鮮少直接用英文回應,而是皺著眉問:「那你會說英文嗎?」(編按:小法很明顯也是走投無路...)
我一開始還會有「拜託,我當然會講英文啊!」的詫異感。然後這個想法ㄧ浮現,馬上慚愧,因為我應該要去謝謝人家沒有理所當然覺得我要會講英文(編按:是說...如果你也不會講英文,你到底還留在那家店幹嘛?)
語言的強勢,是否讓我們偶而不小心陷入一種「文化霸凌」哩?
啊,今晚的德文課上完我已經頭昏腦脹,德文的現在完成式就是英文的過去式。(編按:啥?)過年期間整理房間發現一疊高中英文筆記,嗯,果然這輩子英文最好的時候是高中啊(一堆片語和單字現在看都完全不會!)
那天,告別這間公寓前,我站在中間,深深地向這個空間鞠了躬,用法文說了聲「Merci。」
深夜寒流廢文,大家保暖。